氧化鎂,是鎂化合物行業的代表性產品,產量大、高端品種多、附加值高。用氧化鎂研制的大型艦船動力鍋爐耐火材料,具備隔絕1800℃高溫、抵抗爐內高溫氣流沖刷、經受12級風浪顛簸和武器發射震動等特殊性能,價格堪比黃金。
由于部分含氧化鎂的礦產品如高嶺土、煅燒水鎂石、重燒水鎂石、白云石、硅灰石、火泥、第納斯土及其他氧化鎂等,極易與氧化鎂混淆,難以區分,為防止商家瞞報走私,企業在出口上述產品時,必須經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進行氧化鎂含量檢驗,同時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書向海關報關,凡氧化鎂含量在70%以上的礦產品,一律實行出口配額管理。只有純度達到98%的氧化鎂才會作為化學純氧化鎂不被限制出口,這樣,氧化鎂出口是躺著中槍了。
實際上,目前利用西部鹽湖鉀肥生產基地所依托的原料——鹽湖鹵水,是富含鎂元素的混合型鹵水。其排放的氯化鎂廢鹵做原料,已成國內氧化鎂生產的主流工藝。國內在建和已投產的鹵水原料化學合成法氧化鎂產能已超過50萬噸/年,而國內市場容量不到10萬噸/年,企業開工率不到30%。因此,打開化學合成法氧化鎂的出口市場迫在眉睫,但出口稅則卻嚴重限制了出口。
國外用戶對質量要求是多種多樣的,大多為氧化鎂含量90%~95%,同時需要含有一定量的氫氧化鎂和碳酸鎂。其中,有害雜質鐵、鈣、氯和鹽酸不溶物的含量要求盡可能低,總含量不超過2%。西部鹵水法生產工藝能完全滿足這些要求。也就是說,如果對出口產品中氧化鎂含量定在98%以上,就不能滿足客戶對其他含量的要求,不符合化學合成法氧化鎂生產和市場應用實際情況。單純對氧化鎂含量進行98%的限定,限制了絕大部分化學合成法氧化鎂的出口。
目前,中國無機鹽工業協會已經向國務院稅則委員會、財政部、商務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等部門遞交申請報告,提出把出口氧化鎂的98%純度門檻改為90%等建議,以促進國內因循環經濟發展而大量增產的化學合成法氧化鎂出口。
在申請報告中提出兩項建議,一是在不更改稅號的前提下,將現有的“2519.9091化學純氧化鎂”更名為“2519.9091化學合成法氧化鎂”。二是更新“2519.9091化學合成法氧化鎂”的鑒別方法,要求同時滿足3個條件:限定生產方法,只能是以可溶性鎂鹽、鹵水及其他含鎂溶液為原料得到氫氧化鎂或碳酸鎂,然后經煅燒獲得的氧化鎂,或者是以白云石等為原料得到堿式碳酸鎂,再經煅燒獲得的氧化鎂;氧化鎂最低含量改為大于90%;限定雜質最高含量,除氫氧化鎂和堿式碳酸鎂外其他雜質總含量不超過2%。
粉體圈·沐恩
參考來源:中國化工報
作者:粉體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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