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日立金屬株式會社(下稱“日立金屬”)表示,提出訴訟的7家中國稀土企業歪曲判決,這兩項專利并非被判“全部無效”;針對日立金屬的上述說法,中國稀土永磁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有關人士回應堅稱,美國專利商標局的判決實際上就是判其全部無效。作為被告的日立金屬不甘專利敗訴與中企原告打起了嘴仗。
2月8日,美國專利商標局的專利審判和上訴委員在對該案的雙方復審程序中對日立金屬擁有的兩項美國專利的部分權利要求以“相對于現有技術而言顯而易見”為由,判定其無效。
但日立金屬強調,美國專利審判和上訴委員會的決定僅限于對765專利和385專利的“部分權利要求的有效性”作出判定,并且日立金屬仍留有推翻此決定之余地,這僅是臨時性判定而已。
日立金屬稱,原告中國稀土企業聯盟近日所稱的“765專利和385專利被判全部無效”是故意歪曲信息。
日立金屬還稱,即使在今后進一步的司法程序中維持了原判,對于765專利和385專利的其他權利要求的有效性亦不會帶來任何影響,并稱與直接關系到日立金屬擁有的其他600余項燒結釹鐵硼磁體專利的有效性完全無關。
765專利和385專利的內容基本相似,主要保護燒結釹鐵硼稀土永磁材料制造工序中的重要工藝步驟——氣流磨制粉。中國有200多家釹鐵硼企業,生產了幾乎占全球產量80%的釹鐵硼。日立金屬只授權了中科三環等八家中國企業具有燒結釹鐵硼的專利使用權,這八家企業的產品可以出口歐美日。
從目前的嘴仗之中,我們還很難判斷最終結果,但至少反映出即使是在美國這樣的發達國家,專利鑒別也是個讓人頭疼的工作。
(粉體圈 作者:郜白)
作者:粉體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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